首页
课程中心
企业服务
财税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问答
稽查案例
财税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1〕5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01-04-03
注释:
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
立即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