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作者:晓红说税

时间:2023-05-17   访问量:1266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2021-05-06

状态: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5月6日


晓红说税为财税人提供最新政策解读+全税种实务+会计实务精品财税课程!

财税问题咨询,企业财税合规业务咨询,请联系右下在线客服!!!

点击进入   财税课程中心!!!

点击进入  企业财税服务!!!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站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400-106-8088)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作者:晓红说税

时间:2023-05-17   访问量:1266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2021-05-06

状态: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5月6日


晓红说税为财税人提供最新政策解读+全税种实务+会计实务精品财税课程!

财税问题咨询,企业财税合规业务咨询,请联系右下在线客服!!!

点击进入   财税课程中心!!!

点击进入  企业财税服务!!!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站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400-106-8088)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