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中心
企业服务
财税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问答
稽查案例
财税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问答
电网企业新投资建设的线路和铁塔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2011-11-16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30
号)第四条规定:“
新投资建设的线路和铁塔,应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按照税收的规定计提折旧。
”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
立即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