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规定:“七、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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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