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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批发企业计算纳税时,是否可以扣除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2011-10-2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
〕
84
号)第二条第九项规定:“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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