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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货物期货交易如何确定销售额?

2011-10-2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规定:“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单价、金额和税额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单价=实际交割单价÷(1+增值税税率)

金额=数量×单价

税额=金额×税率

实际交割单价是指不含上海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的单位价格。

其中,标准黄金是指: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100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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