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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应税消费品如何计算纳税?
2011-10-2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9
号)第九条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1-
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进口数量
×
消费税定额税率)÷(
1-
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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