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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如何计算消费税?
2011-10-2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9
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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