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问答

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是否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1-11-1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二、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
  (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该税种已取消)。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