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问答

公园中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2011-11-16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二十二、关于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或出租的房产,应否征收房产税?
  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像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