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558】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销售额比重如何计算?
时间:2025-10-13 访问量:1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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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销售额比重如何计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以热点问答的方式回答了2025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7号公告)中的相关问题。今天来学习销售额比重的计算方法。问题一、我公司既从事制造业业务,也存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其他行业业务。请问在判断是否属于制造业 等4个行业纳税人时,是否要求“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中某一个行业业务的销售额比重超过50%?答:按照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 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中制造业等4个行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其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