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472】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常见风险与合规处理
时间:2025-06-09 访问量:1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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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常见风险与合规处理
根据规定,企业享受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应在设备、器具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若该年度未选择享受,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例1:A公司于2024年12月以现销方式购入一台生产设备并当月投入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A公司在2024年申报享受了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该设备投入使用时间为2024年12月,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是2025年1月,其所属年度是2025年。所以,A公司就该设备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时间应为2025年,2024年误享该政策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