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470】新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5-06-05 访问量:1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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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理解《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首先来看一下修订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相关要求,税务总局在连续多年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进行调研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响应经营主体诉求。整合2014年以来的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分散在相关制度文件中的规定,发布了《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保持评价目标原则、制度框架和评价结果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评价范围、优化评价规则、加大修复力度、强化结果应用。并且按照“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理念,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实现税费信用同评和制度集成升级,不断提高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